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交通资讯
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起诉索要车祸赔偿,对方主张已过诉讼时效被驳回

2017年1月19日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xsgfcp.com/
延伸阅读:

雇员出车祸致人重伤昏迷2004年11月1日丁某途径涡阳县老子铜像南即S202线118KM+800M时,被王某驾驶的长丰县东方运输有限公司所有的皖A76020解放牌中型货车撞伤。经涡阳县交警部门处理,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丁某不负责任。丁某自事......

案情回顾:车祸双方互相起诉索要医疗费原告张某和被告伍某均为大方县东关乡岩下村农民。2004年6月17日,双方各自驾驶农用车装运煤炭,在土路上发生碰撞,各自都有受伤。2004年8月27日,张某向大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伍某赔偿其医疗费、住院误工费等1940元......


文章来源: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傅春萍 [浙江]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jtsxsgfcp.com/news/view.asp?id=871162157275 [复制链接]
Copyright@2024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