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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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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进行交通事故中的伤残鉴定?

2017年9月28日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xsgfcp.com/


      1、因交通事故受伤,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造成残疾的,可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残鉴定。
      2、公安机关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鉴定出伤残等级。
      3、当事人对伤残鉴定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伤残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
      4、省级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委员会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文章来源: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傅春萍 [浙江]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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