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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等级划分的依据

2018年2月14日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xsgfcp.com/


      伤残等级划分依据
      一级伤残
      1.日常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靠别人帮助或采用专门设施,否则生命无法维持;
      2.意识消失;
      3.各种活动均受到限制而卧床;
      4.社会交往完全丧失。

      二级伤残
      1.日常生活需要随时有人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床上或椅子上的活动;
      3.不能工作;
      4.社会交往极度困难。

      三级伤残
      1.不能完全独立生活,需经常有人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室内的活动;
      3.明显职业受限;
      4.社会交往困难。

      四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严重受限,间或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居住范围内的活动;
      3.职业种类受限;
      4.社会交往严重受限。

      五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偶尔需要监护;
      2.各种活动受限,仅限于就近的活动;
      3.需要明显减轻工作;
      4.社会交往贫乏。

      六级伤残
      1.日常生活能力部分受限,但能部分代偿,条件性的需要帮助;
      2.各种活动降低;
      3.不能胜任原工作;
      4.社会交往狭窄。

      七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严重受限;
      2.短暂活动不受限,长时间活动受限;
      3.工作时间需要明显缩短;
      4.社会交往降低。

      八级伤残
      1.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远距离流动受限;
      3.断续工作;
      4.社会交往受约束。

      九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大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大部分受限。

      十级伤残
      1.日常活动能力部分受限;
      2.工作和学习能力有所下降;
      3.社会交往能力部分受限。


文章来源: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傅春萍 [浙江]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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