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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没带钱与的哥争执被撞死 的哥所属公司被判赔

2018年2月16日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xsgfcp.com/

乘客没带钱与的哥争执被撞死 的哥所属公司被判赔

王先生乘坐出租车因没带钱与司机发生争执,并在主路上追打,他随后被其他车辆撞击身亡。昨天,宣武法院一审判决出租车司机及其所属的北京金建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赔偿王先生家属一万元。

  去年7月17日凌晨,王先生打车到广安门外达官营附近,发现自己没带钱,他与出租车司机发生口角,并下车追打起来。突然跑向中间车道的王先生被一辆奥迪车撞倒。宣武交通支队认定王先生负全责。王先生的家属起诉要求司机和其所属公司承担10%的责任,赔偿7.6万余元。


  法院认为,王先生乘车不付钱违约在先,又违章横穿马路导致车祸发生,应承担主要责任。邢师傅将车停靠在主要交通干道上,并与乘客发生争执,亦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其与所在公司赔偿王先生的家属一万元。


文章来源: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傅春萍 [浙江]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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