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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付刑事责任问题咨询

2018年6月19日  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http://www.jtsxsgfcp.com/
驾驶员付刑事责任问题咨询
  受害者在多少时间内死亡驾驶员要付刑事责任?
  
  你好,只要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造成受害者死亡就要负刑事责任。没有时间限制。
  相关法律知识:
  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 ,即发生重大交通事故
  此处所谓“发生重大事故”,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指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下情况,驾驶员需承担刑事责任:
  1、如果死亡一人以上,驾驶员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文章来源:萧山交通事故律师

律师:傅春萍 [浙江]

上海君悦(杭州)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3706817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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